最高检印发假新闻犯罪典型案例,含郑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
“大V”于网上发帖,将企业“黑幕”加以曝光,此究竟是真监督,还是真敲诈呢?近期,最高检所发布的典型案例,把部分“舆论监督”背后的生意经给揭开了——有人专门去炮制虚假信息,就等着企业拿钱来“消灾”。
揪出幕后“军师”追加漏网同伙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当中,检察官认真仔细翻阅数量巨大的电子数据之际发现,汪某某在敲诈现场没有直接现身出现,但他承担负责保存实施作案的视频,并且还和主犯郑某某一块儿一起出谋划策。那些隐匿隐藏在聊天记录里面的细微线索迹象,揭示暴露了他共同参与犯罪的事实情况。
被检察机关认定为重要犯罪嫌疑人的汪某某,遭到立刻向公安机关提出的追捕意见要求。依法获得提起公诉的汪某某,最终受法律制裁未能逃脱。这个细节提示我们,幕后真凶常隐于电子数据之下并被挖出。
当庭拆穿“中止犯罪”谎言
法庭之上,郑某某诡辩称自己主动摒弃了犯罪行为,妄图借此减轻罪责。检察官神色从容,当场展示出郑某某团伙跟被害单位间的通话记录,以及被害单位的报警回执,另外还有同伙相互之间的微信聊天截图。
清晰显示证据链有,郑某某跟其他人等,编造虚假视频之后,向被害所属单位索求巨额财物钱财,对方选取选择报警,才致使让他们没能得逞到手。所说自称的“主动中止”,全然纯粹是狡辩。证据正摆处于眼前,谎言不用攻击就自行破绽破裂。
网络“大V”敲诈上市公司内幕
这起案件里的主角宋某身为网络“大V”,他将目光瞄准了国内知名的上市公司以及民营药企,凭借自身拥有的粉丝数量以及网络层面产生的影响力,发布了那所谓的“药企黑幕”,进而迫使企业签署下了高价的来删帖的“公关服务协议”。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了,着重调查合同是由谁先进行提议签订的,删帖的具体时间点在哪里,在聊天之中是否存在着带有威胁性质的内容等多种情况。最终有了结果,发现了这样的现象,这家企业以往的时候签约的正常宣传合同,和此次的情况是全然不一样的。宋某是明知道自己所发出来的东西是虚假的,却仍然一意弧行地故意利用这些虚假内容来进行要挟从而达到企图赚钱的目的。
曝光“舆情服务协议”真面目
朱某某一伙人的作案方式尽显更为隐匿态势,于刊发负面文章之后,蓄意拖延而不实施删帖举动,待企业为此焦急起来,便隐晦暗示彼方签订一份“合作协议”方能迅速予以化解,企业抱着息事宁人之目的,常常以掏钱了结此事。
检察人员沿着资金的流动方向反向追查,发觉这些款项压根不是正规的公关服务费用。更为恶劣的情形是,他们居然会径直发送短信至企业负责人的手机之上,附带“负面文章以及链接”,明显得似是要让人拿出钱财消除帖子。这种被称作“舆情服务”的行径,其本质实际上就是敲诈勒索。
实质审查揭开“合法外衣”
检察机关针对打着“舆论监督”旗号的犯罪,提出要从三个层面撕开伪装,即看有无实施胁迫行为,看交易过程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看行为人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倘若所谓的“合作”根本不存在实质服务内容,只是冲着企业钱袋子而去,那就应当依法予以惩治。
在办案期间发现,众多处于初期阶段的被害企业,均曾进行过投诉,然而,由于涉案金额微小,或者证据获取存在困难,并未被予以刑事立案。这种情况揭示出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盲区,并且透露出要联合多元部门,致使从行政处罚径直步入刑事打击营造出协作互应之力量。
跨部门联手净化网络空间
有这样一种情况,案件被办结并非是事情到了终点。存在着一些状况,自媒体当中出现了“爆料要挟”以及“有偿删帖”这些混乱的现象,而检察机关联合了网信、公安等部门,针对自媒体运营开展了风险排查的行动。并且还促使网络平台落实“信息来源标注”“争议信息标签”这些功能得以执行,以此让虚假信息无法假装成真相而蒙混过关。
将企图依靠“新闻敲诈”来获取财富之人的警钟予以敲响的乃是这5起典型案例,从对逃脱法网之人展开追捕,至在法庭上当面拆穿虚假言辞,再到将“舆情服务协议”的真实面貌予以揭示 ,舆论监督绝非是一桩生意,法律的界限是绝对不可以去冒险尝试的。
你,亦或是你身旁的企业,有没有收到过这般“付费删帖”的威胁呢?那又是怎样去处理的呢?一块来评论区交流交流,助力更多人躲开这种陷阱,同样欢迎点赞并转发,使得更多人能够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