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新闻:河南公司涉西藏购房迁户入学纠纷及网友反映情况
有一些家长,为了能让自家孩子享受到西藏高考政策,从而选择了购房落户的方式,然而,当政策发生改变致使目的没办法实现的时候,由此引发出来的委托合同纠纷,常常是难以分辨明白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的。
委托服务的核心内容
孙丽红和学范儿公司签了一份《委托书》,里头的关键内容是,委托这家公司给她买西藏林芝某地的房产,还要代办产权证书,并且协助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这个文件可是双方商量好之后的结果,清楚明确了服务范围跟目标。从法律层面去看,这份委托书并没有违背当时的法律法规里面的强制性规定,它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算得上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根基 。
合同履行的具体过程
购房款项,孙丽红于合同签订过后,依照约定进行了支付。学范儿公司呢,也按照事先的约定,完成了购买特定房产项目,以及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等多项具体委托事项。在这个过程当中,存在相关支付凭证以及产权文件作为证据,以此表明合同的主要部分于实际状况下已然得到了执行。一直到这个时候,双方之间的合作依旧处于协议框架范围之内向前推进 。
单方承诺的出现背景
在委托关系持续存在的期间之内,孙丽红按照学范儿公司提出的要求,出具了一份属于单方的《承诺书》,该《承诺书》主体内容是,要是因为孙丽红自身所具有,致使无法将户籍迁入以及参与西藏高考的原因,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她自己来承担,这份委托的代办方同其无关联,这份文件的形成并非是由孙丽红主动开始的,而是基于对方所提出的要求,它的性质是包含在委托合同履行进程里的一个补充性文件。
政策变动的关键影响
孙丽红获悉西藏自治区高考政策调整后,购房落户使孩子在西藏参加高考这一根本目的无法达成,她通过微信多次联系学范儿公司工作人员孙婷婷明确要求停止购房操作并解除合同,因发生政策变化这一外部因素,合同目的落空这个直接后果紧随而至 。
司法判决的法律依据
法院在经过审理之后得出这样的看法,双方所签订的那份《承诺书》的内容,其最为关键的目的实际上是想要避开国家的高考政策,试图借助购房落户的方式来获取那种不正当的考试资格方面的优势,这种行为违背了国家法律,违反了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而且还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不特定考生那种公平竞争的权利,所以,法院最后判定该《承诺书》是无效的,对于孙丽红要求解除这个文件的诉求不会给予支持。
费用处理的公平原则
即便《承诺书》被裁断为无效,然而法院鉴于学范儿公司于委托事项里的确达成了购房以及办证之类的具体事务,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基于公平准则的缘故,法院根据情况判定学范儿公司能够收取一万元当作合理的服务费用。至于孙丽红已经支付款项剩余的那部分,由于作为根基的《承诺书》无效,学范儿公司理应加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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